黄尔梅:优化社会法治环境
2013-03-04 08:39:0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郭士辉 文图
  2月27日,冬日的北京已有了一丝暖意。上午9时,记者如约来到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的办公室。放下正在批阅的卷宗,黄尔梅微笑着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作为党的十八大后新履职的全国政协委员,黄尔梅对自己肩负的参政议政使命,有着清醒的认识。“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表明了我们党对协商民主从认识到实践都达到了新的水平。委员们对国家或地方大政方针建言立论,表达社情民意,撰写相关提案,更应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从黄尔梅理性且平和的谈吐中,不难窥见一名资深法官的长期素养积淀,而她在今年两会上的提案,自然也是围绕着法院和法官的话题。

  她坦言,目前“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配套机制尚未能完全确立”。为此,黄尔梅给出了具体建议:完善制约监督机制、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完善上下级法院关系、切实提高法官待遇、完善法官培养机制。

  同时,“要进一步优化对司法的社会监督环境,努力促成舆论朝着更能助推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方向形成氛围。”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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